澳洲移民局在8月1日所推出的针对457签证的一系列有追溯力的政策,此举保障了已在7.1前递交签证申请人的利益,避免了因新旧政策交替而对该批申请人产生不公平的审理结果.
很多时候申请人在考虑457签证时,第一个面对的烦恼就是如何能找到一个合适的澳大利亚雇主.因着申请人在语言,文化,学历和本地工作经验等各方面的限制,都未能寻着一个真正适合并且双方都可以在互惠互利的情形下,共同在业务发展和个人职业发展方面取得双赢.
其实,在合资格雇主作出担保提名这方面,很多人都对这个雇主资格存在误区.很多申请人都以为能够符合资格作出担保提名签证的必须是澳大利亚雇主,并且该公司必须在澳大利亚注册.其实移民法的规定是在符合了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海外公司也是可以成为合资格雇主来为其员工作出担保申请457签证的.
海外公司一般可分为2类:
海外注册公司
该海外公司已在主要业务运营地区或国家,按当地法律取得有效商业登记注册并在当地有实质和活跃的商业活动.同时并提供证明有关担保职位是为了建立或协助建立其在澳大利亚的业务运营.这样的话,该海外公司就可以成为合资格担保雇主来提名符合条件的员工获得457签证.并且,海外公司在作出雇主担保申请时,与澳大利亚注册公司有一点不同之处是,海外公司是不需要通过强制的培训来满足雇主担保提名的这个基准条件.
海外公司在澳注册成立公司
如果海外公司已在澳大利亚取得了公司注册(ARBN或ABN),并且可以提供在澳的业务运营纪录的话,其在澳的这个已注册公司就是合资格的提名雇主来为其员工作出担保提名的457签证.当然地,因为该公司已在澳大利亚注册,所以就必须与其他澳大利亚的公司一样,承诺在担保其间将致力将每财政年的工资总额1%或2%用作培训本地劳工(澳大利亚公民和永久居民).不过,如果该公司祗是在澳大利亚取得了公司注册(ARBN或ABN),但并没有或是仍没有正式开展实质在澳运营的商业活动的话,则这个在澳公司并不符合作为担保雇主的资格,而必须由其海外公司来作出担保.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