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2月14日,塞浦路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
塞浦路斯对外奉行中立的和平外交政策,强调维护国家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主张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关系。 2004年5月1日正式成为欧洲联盟会员国之一。
中塞两国友好交往源远流 长,两国高层不断互访。两国于1981年2月签署了中塞贸易协定。1984年签订政府间经济和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双方成立经济和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迄今 已召开五次会议。1990年两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海运协定,2001年两国签订相互投资保护协定。2006年两国签订新的经济合作协定。2010年 双边贸易额达13.65亿美元,同比增长12.0%,其中我出口额为13.48亿美元,同比增长12.0%;进口额为0.17亿美元,同比增长 11.5%,中方贸易顺差13.31亿美元,同比增长11.9%。
1992年9月,利马索 市与南京市结成友好城市。2001年2月,尼科西亚市与青岛市结为友好城市。2004年9月中国给予塞浦路斯旅游目的地国地位,至此,中国赴塞浦路斯旅游 人数不断增加。为了吸引和方便中国游客塞方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塞浦路斯同埃及等周边国家联手作为一揽子旅游目的地的计划。
2009年9月20日塞 浦路斯华人华侨协会在首都尼科西亚正是成立。 这是当地华人华侨增强影响,融入塞岛主流社会的里程碑。促进了两国的文化交流,增进了中塞友谊。2011年5月6日中国驻塞浦路斯大使馆和塞教育文化部联 合举办招待会,庆祝2011中欧青年交流年。这一活动为两国青年之间的交流架起了桥梁。 (责任编辑:管理员) |